关于做好QQ和微信办公群、微信公众号备案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于孝忠发布时间:2017-03-30浏览次数:706


各部门:

为更好地传达学院党政工作部署,塑造和提升学院良好形象,规范使用QQ和微信办公群、微信公众号,根据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平台、办公信息平台管理规定》(苏安院党〔201712号),现将QQ和微信办公群、微信公众号备案工作通知如下:

1. 群管理按照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平台、办公信息平台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2. 各单位备案表以纸稿形式,经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后报宣传部,电子稿发送到耿刚老师CRP邮箱,截止时间:2017420日。


附件:苏安院QQ和微信办公群、微信公众号备案表.xls


党委宣传部

2017-3-30